12月16日8時39分,曹某等7名農民工情緒激動地來到四川屏山縣法院立案大廳,要求法院主持公道,討要工資。
立案法官按照民工提供的電話聯系張某(包工頭),因其外債太多,但張某知法院在為農民工討薪便關閉手機。
立案庭法官當即為7名民工立案,并設法通過張某親友與張某再次取得聯系,在法官和親友的耐心勸說下,張某于當日15時到屏山縣法院立案大廳應訴。法官當即組織雙方調解。
經調解,張某同意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原告曹某等7名農民工勞動報酬。(胡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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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8時39分,曹某等7名農民工情緒激動地來到四川屏山縣法院立案大廳,要求法院主持公道,討要工資。
立案法官按照民工提供的電話聯系張某(包工頭),因其外債太多,但張某知法院在為農民工討薪便關閉手機。
立案庭法官當即為7名民工立案,并設法通過張某親友與張某再次取得聯系,在法官和親友的耐心勸說下,張某于當日15時到屏山縣法院立案大廳應訴。法官當即組織雙方調解。
經調解,張某同意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原告曹某等7名農民工勞動報酬。(胡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