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錢我不要了,請您把手銬給她取了,我要求不拘留她了!”一男子帶著哭腔,邊抹淚邊搖頭向法官央求道。
“拘留決定書我們已經宣讀,法律不是兒戲,不是你說解除就解除,她至今仍拒不履行義務,你要想清楚!”王大平法官向男子解釋道。
1月8日上午,富順縣法院執行局接待辦公室內,昔日夫妻爭執激烈,丈夫堅稱若前妻不還錢就進拘留所里冷靜冷靜。但當執行法官宣讀完拘留決定書,法警即將帶走被執行人時,身患二級殘疾的江姓申請執行人因憐惜前妻,不忍拒不履行義務的前妻遭受“牢獄之災”,最終心軟決定放棄自己的權利,只要求前妻償還欠款11萬中的1萬元此事便作了結。十幾分鐘里劇情瘋狂反轉,也折射出二人的愛恨情仇。
事情的原委得從兩年前說起。
感情破裂,兩次起訴終離婚
2017年8月,高某向法院起訴,訴請解除婚姻關系,經法官調解,雙方達成諒解重修于好;2019年高某再次向法院起訴,訴稱江某脾氣暴躁,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婚姻關系難以為繼。經審理,富順法院準予雙方離婚,并判決高某支付江某共同財產分割款11萬元。
拒不履行,和解協議如空文
判決生效后,高某并未履行義務。2019年8月,江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于當年9月組織雙方協商并達成執行和解,高某承諾按期分批支付,但截至2020年1月8日,江某仍未履行應諾的和解協議。當日,王法官再次組織雙方到場,于是有了上文的一幕。
人性溫暖,一日夫妻百日恩
江某明確提出只要求高某支付1萬元,其余金額他自愿放棄,并書面要求解除拘留。在高某當場履行完1萬元后,經王法官請示獲批,法院解除了對高某的司法拘留決定。執行法官見二人敵對情緒稍緩,且考慮到二人還育有2子女,遂見機勸和。最終雙方念及舊情握手言和,高某亦被前夫念及舊情的豁達所感動,承諾好好教導子女、感恩父親。
法官寄語,心懷良善泯恩仇
法律和親情,都需要我們傾情維護。法律無情,違背法律必受制裁是法律權威的剛性要求;法外有情,人有喜怒哀樂、愛恨情仇,怒不可遏之時不妨回憶舊好,退一步海闊天空。本案最終圓滿妥善解決,不讓破碎的家庭再遭折磨,不讓本已生疏的父子再生隔閡,其中有法官耐心勸導之功,但更重要的是江某心懷良善,雖然自身并不寬裕還身患二級殘疾,但仍以德報怨、不計前嫌。(賀茂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