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法官,你們快過來,被告張永芬回老家走親戚被我們堵住了,如果這次她走了,以后又找不到人了!”原告肖敏在電話中急促的說到,此時正值中午12:05。放下電話后,富順法院廖法官考慮到機會難得,顧不上吃飯即叫上庭里兩位干警,備好卷宗、筆錄稿紙等材料向富順縣彭廟鎮某村進發。
原來是原告肖敏起訴被告張永芬、李林民間借貸糾紛案,該案因被告張永芬、李林長期在外,一直無法找到其人,未能送達相關法律文書。若通過公告送達,不僅耗時較長,也不便于查清案件事實,因此法官讓原告肖敏留意被告行蹤。原告肖敏發現被告張永芬后讓其還款,張永芬仍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并以腿部傷殘、行動不便為由,拒絕到法庭應訴,才有了上文的一幕。
半小時后,廖法官一行在肖敏指引下找到被告張永芬,向其送達了民事訴狀、開庭傳票等文書,考慮到被告行動不便,也為了減少雙方當事人訴累,法官決定就地組織雙方調解。調解中,被告對本人及其子李林共同向原告肖敏借錢做生意,尚欠原告49000元借款的事實無異議,但表示現在因病經濟困難,暫無力償還。在法官反復釋法析理,并當場通過電話與被告李林溝通,分別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勸說后,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分期償還的調解協議,不僅使該案得以圓滿解決,還有效化解了雙方當事人因此次借款糾紛引發的矛盾。
富順法院秉承司法為民理念,僅永年法庭2019年即開展巡回調解、巡回審判70余件次,全年服判息訴率達98.31%,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永年法庭還依托轄區“賴法官指導調解工作室”,多次對人民調解員和基層村組干部進行法律法規和調解技能培訓,培養了大批調解能手,力爭將矛盾糾紛就地化解,獲得群眾一致好評。(文中人名系化名)(廖軍 周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