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小孩溺水死亡引發的生命權糾紛案。
2020年5月17日,王某某多次撥打曾某(生于2010年4月2日)的電話,邀約其一起玩耍。當日16時許,王某某、陳某某邀約曾某到屏山縣屏山鎮“鴻正國際”打籃球,之后又邀約曾某到屏山鎮“丹山碧水”下面的岷江邊玩耍。三人僅有陳某某會游泳。三人在淺水區玩耍過程中,曾某不慎跌落溺水,沉入水中失蹤。王某某撥打“110”報警,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展開搜救未能成功。同月19日,曾某之父在岷江河中發現曾某尸體,確認已死亡。曾某之父母要求王家與陳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另外,王家、陳家的監護人均向保險公司投保有監護人責任保險。
為最大限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充分聽取當事人雙方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經多次調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保險公司支付原告保險金99950元;被告王家一次性補償原告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