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這天,8名民工將一面寫有“大公無私、為民解憂”的錦旗送給古藺縣法院太平法庭庭長馬銀,對他公正辦案、一心為民表示感激。
2016年6月,張某等8人受李某、劉某聘請修砌古藺縣石屏鎮中心小學校的教師周轉房擋墻工程,2016年8月擋墻工程已經校方驗收完畢,但原告曾向李某、劉某屢次討要工資無果,最后一紙訴狀將李某、劉某、古藺縣石屏鎮中心小學校告到了法庭,希望通過法院進行追討。
2020年1月6日立案后,太平法庭庭長馬銀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案件情況,及時疏導當事人情緒,充分發揮庭前調解作用,于2020年1月9日組織雙方庭前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被告李某承認原告主張屬實,欠8名民工工資3萬余元,但因其資金周轉問題,暫時無法還清。在此基礎上,承辦法官馬庭長動之以情,曉之以法,最終調解確定由古藺縣石屏中心校代被告李某、劉某支付工資。雙方當事人對此結果均表示滿意。
2020年1月10日,太平法庭接到古藺縣石屏鎮中心小學校電話:“8名民工工資已準備好,他們今天就可以領錢回家過年了!于是,便有了開頭的一幕。(諸琳、羅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