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鹽邊縣法院紅格法庭迎來一個特殊的家庭,當初水火不融的父母和兒子,心平氣和的坐在調解室,一聲久違的爸媽不禁讓在場的人紅了眼眶,一個深情的擁抱喚醒丟失多年的親情。
韋某與鄭某先后生育三個兒子,兒子成年后各自成家,二老獨居在家,由于年老體弱,無經濟來源,生活十分困難。2018年9月,二老向鹽邊縣法院紅格法庭提起訴訟,要求三子給付贍養費,履行贍養義務,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但在執行過程中,次子韋某乙卻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贍養費。
2019年7月,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韋某乙認為父母偏心另外兩個兄弟,執行法官幾次溝通都無成效,最終從韋某乙的賬戶上劃扣了贍養費。2020年1月初,韋某再次向法院提起執行申請,執行法官幾次電話聯系韋某乙,從法理和道德層面釋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執行的后果。1月6日,韋某乙主動將贍養費交到紅格法庭。韋某有感于韋某乙主動給付贍養費,于是想與韋某乙和好。執行法官了解韋某意愿后,多次做韋某乙工作,并于1月9日再次組織雙方調解。調解中,雙方開誠布公的將矛盾逐一說開,多年的心結在法官的調解溝通中得以解開,一家人終于重歸于好。(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