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 近日,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長張寧、隆昌市人民法院刑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夏明華及兩級法院干警來到學校看望未成年被告人吳某,對其表示了親切的慰問和關懷。
吳某系隆昌市法院近日審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因犯盜竊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兩個月,罰金人民幣五百元。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吳某的母親在其一歲時離家出走至今未歸,其父親無業且長期酗酒,將其托付給叔爺撫養。因生活極度困難,常有吃不飽、穿不暖的情況,故吳某出現多次到村辦公室、學校宿舍等偷盜東西的行為,盜竊物品多為食物和生活用品。
法院干警在實地調查后,將御寒衣物、米、油等生活必需品送到其家中。吳某對兩級法院干警的關心和幫助表示感謝,表示一定會好好學習,改過自新,不再做違法犯罪的事。
內江市兩級法院在依法審理涉未刑事案件的同時,長期堅持做好判后幫教工作,嚴格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政策,從生活上關心、心理上關愛,促使未成年被告人真心認罪認罰,達到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良好效果。(鄭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