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林你快看這張照片,這個人車禍重傷住院了,急需要錢動手術,現在申請先予執行。”
“好,我馬上聯系被執行人,你立即準備執行文書,這不僅僅是執行款,更是救命錢,我們必須搞快點。”
這是一張照片引發的一段心急火燎的對話。
看到照片里申請人躺在病床上無助的樣子,執行法官立即行動,8小時火速為申請人執行到位18萬救命錢。
原來,當日中午古藺法院執行局收到一起申請先予執行案件,申請人毛某某在交通事故中受重傷急送醫院救治,傷情嚴重急需手術。而毛某某家庭條件困難,巨額手術費對于他的家庭來說是一個天文數字,情急之下,毛某某通過四川微法院立案并申請先予執行。
在接到申請后,執行法官意識到這不僅僅是執行款,更是救命款,案件能否順利執行事關毛某某生命安全。執行法官當即與被執行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瀘州市分公司取得聯系,向該公司負責人說明了毛某某現在急需手術,刻不容緩,該公司負責人也表示無條件配合法院。為確保毛某某能更快拿到案款,執行法官將執行裁定書通過微信的方式發送給被執行人,讓被執行人先行打款。當日晚,毛某某即收到執行案款18萬元,現毛某某正在術后康復當中。
為了病床上那一個期盼的眼神,執行法官本著司法為民的理念,從立案到執行到位,僅用不到8小時。在防控疫情特殊時期,執行法官在積極沉入疫情防控一線的同時,充分利用各種線上手段、靈活采取多種措施開展執行工作,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蔣治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