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不見面”“不接觸”“不聚集”的特殊時期,鹽邊法院積極發揮網絡優勢,以“非接觸式”訴訟服務保障審判工作平穩運行,及時維護人民的利益,確保審判執行工作“不掉線”。
2020 年2月27日上午,鹽邊縣法院民庭使用四川互聯網法庭對兩件民事糾紛案件進行了審理,這是鹽邊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首次運用互聯網法庭遠程開庭審理案件。在法官的調解下,兩件案件均達成調解協議。
在原告李某某訴被告陳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雙方矛盾較大,在訴訟前期被告極力不配合工作,又恰逢疫情防控期間,原告對自己的權益能否及時得到保障比較擔心。承辦法官了解情況后,多次通過電話與被告進行溝通,進行勸解,被告才配合工作通過彩信送達收取了材料。考慮到疫情防控期間應盡量避免聚集,承辦法官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決定通過互聯網法庭遠程開庭審理此案。開庭前,書記員耐心向原被告雙方講解互聯網法庭的操作程序及步驟,并及時聯系技術部門做好庭審保障工作,保證庭審順利進行。庭審中,原告和被告分別在家中參與了庭審,在“掌上”完成了整個庭審活動。庭審結束后,法官又通過互聯網法庭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本案圓滿解決。
此次線上法庭的使用,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參加庭審,既避免了病毒擴散感染幾率,又及時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益,提升了審判效率、減少了當事人訴累,真正做到了防疫和審判兩不誤。(楊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