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雷某,是否能聽清我說話?”“可以”。2月28日9:30,為實現疫情防控和審判執行工作“兩不誤”,隆昌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首次運用遠程視頻形式,“無接觸式”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與以往不同,法官、書記員、公訴人佩戴口罩出現在審判庭內,而被告人卻出現在電子屏幕上——看守所。
在確認遠程提訊系統運行正常后,審判員宣布開庭。庭審中,審判員通過科技系統核實了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了被告人訴訟權利。被告人雷某對公訴機關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同意適用簡易程序,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經審理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期間,被告人雷某在其住所內先后五次容留吸毒人員采用烤吸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雷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被告人雷某當庭認罪認罰。
庭審歷時30分鐘,整個庭審過程畫面清晰、語音流暢,庭審程序規范,各環節順利完成。
遠程連線看守所,被告人在羈押場所接受審判,在隆昌尚屬首例。疫情防控期間,隆昌法院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充分發揮“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用好用活遠程庭審系統,依法規范高效辦理刑事案件,實現疫情防控工作和審判工作兩不誤。(鐘 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