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縣委工作部署以及上級法院工作要求,為切實抓好疫情防控,鹽邊縣法院制定七項措施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準確把握疫情防控總要求。結合市委、縣委中心工作抓好釩鈦高新產業、特色農產品、紅格片區運動康養項目等優勢產業發展,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二是推廣“非接觸式”服務。加強互聯網司法的推廣應用,引導企業盡量通過四川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四川微法院、電子郵件、短信、微信、電話傳真等線上方式辦理立案、訴訟、信訪,最大程度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降低企業訴訟成本。
三是開辟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對于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遴選業務能力強的優秀法官組建工作專班,為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
四是注重善意文明執行。嚴格審查涉訴企業保全措施申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資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的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
五是支持申請破產企業重整再生。申請破產企業可以從事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要依法支持其恢復生產。處置破產財產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應于疫情消除后變現和分配。
六是積極研判提出司法建議。開展涉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中法律問題的前瞻調研,針對縣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遇到的突出、共性、高發法律問題,提出司法建議,做好法律風險提示,提升依法防控與依法治理水平。
七是依法優化營商環境。結合對標先進優化營商環境與疫情防控,強力推進網上立案、網上繳費、網上調解、在線證據交換、在線庭審等重點工作。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確保市場主體有良好司法獲得感。(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