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青神縣法院首次采用互聯網“微法院”系統“隔空”開庭審理一起離婚案。
該案系通過公告向被告送達相關手續,原告現在浙江省務工。疫情期間回來開庭,往返十分不便。同時,可能增加傳播風險。在征得原告方同意后,承辦法官決定通過互聯網依托“微法院”平臺進行遠程開庭審理。
為確保本次網上庭審工作順利開展,庭前,青神法院組織安排技術人員提前進行多次調試,確保網上視頻庭審順暢,承辦法官與當事人充分溝通,指導當事人網上操作,為案件如期審理做好充分準備。
當日上午9時30分,原告及其代理人均準時通過互聯網在各自家中上線參加庭審,法官通過庭審系統完成了當事人身份核對、當事人陳述、舉證質證等程序,庭審過程有條不紊地逐步開展,最后當事人在確認庭審筆錄無誤后,借助電子簽名技術對庭審筆錄進行確認,案件最后當庭進行了宣判,整個庭審用時約40分鐘。
面對嚴峻的疫情,青神法院強化智能化建設,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及時調整工作部署,將線下訴訟服務轉變到線上,真正做到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參加訴訟活動,確保疫情防控和審判工作“兩不誤”。(曾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