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防疫期間刑事審判工作順利開展,2020年3月11日,龍馬潭區法院刑庭法官通過云上法庭開庭審理一起認罪認罰的適用簡易程序的盜竊案件,并當庭宣判。公訴人在辦公室,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在家中參與庭審。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手機微信內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徐城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徐城在案發后,積極退賠被害人被盜8000元,并取得諒解,依法酌情從輕處罰。同時,經社區矯正部門調查,被告人徐城符合社區矯正條件,故依法可對其適用緩刑。遂依法當庭判處被告人徐城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
本次庭審,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同時,避免了出庭人員感染病毒的風險,提高了審判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實現了審判工作和疫情防控兩不誤。(姜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