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們!在這個特殊時期,能替我這個殘疾人考慮,竟然把法庭搬到我家里來了,真是老百姓的好法官!”在抗“疫”防控時期,因被告汪某癱瘓在床,行動不便,法官將法庭“搬”到了其家中,當場成功地化解了這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得到了當事人汪某的贊揚。
被告汪某于2012年6月19日與珙縣農商銀行簽訂《個人借款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向原告借款7萬元,合同約定月利率為5.866‰,按季結息,到期還本。期滿后,被告汪某卻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本付息義務。2020年3月9日,原告珙縣農商銀行依法向四川省珙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決被告歸還借款及其利息。
承辦法官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了解到,汪某在今年1月份時遭遇意外,腰部脊椎摔斷,導致癱瘓在床,雙手也因之前另一起意外造成骨折,至今尚未康復;并且汪某不懂智能手機,汪某子女也在外工作,網上開庭無法進行,綜合考慮兩方面的原因后,法官決定在汪某家中開庭審理此案。
3月13日上午,李建峰法官及其書記員、農商行委托訴訟代理人一起在做好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前往汪某家中。通過法官面對面的調解,耐心細致的釋法析理,終于促成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汪某按照約定償還本金,月利率按照4.95‰計算,利息計算至借款本金全部付清為止。據此,案件得以圓滿結案。
據悉,在抗“疫”防控期間,該院積極推出便民利民工作舉措,不僅設立電話立案、網上立案,開通立案熱線,指定專人負責熱線電話接聽登記,而且還通過網上開庭、網上調解、微信調解等信息化工作新模式,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全力滿足疫情期間人民群眾的司法服務需求。截至日前,珙縣法院網上開庭審理案件11件,網上調解案件33件,網上開庭與調解的案件均已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