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多元力量聯動調解,做好“加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積極開展“大調解”工作,擴大“調解+”效應。開展委托調解、委派調解,特邀調解組織、調解員,建立法院與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商事調解組織、行業調解組織以及其他非訴訟糾紛調解組織的銜接機制,合力解決涉企業矛盾糾紛案件。今年以來調撤結案涉企業案件63件,調撤比例明顯提升,大大縮短訴訟周期,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推動智慧法院建設提質增效,做精“減法”。積極踐行“便民+”理念,加速訴訟“網絡化”進程,便利企業訴訟,減少訴訟時間和成本。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間,為保證當事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提高訴訟效率,市中區法院統籌線上線下,扎實推進網上立案、審判、執行工作。實現網上受理案件250余件,通過移動微法院、微信遠程視頻、執行線上查控系統等移動端和線上平臺的應用,完成相關鑒定、調解、庭審、執行工作,實現司法服務“不打烊”,竭力降低疫情對企業的影響。
規范訴訟執行流程優化服務,做實“乘法”。妥善處置涉企業類案件,統籌立案、審理、執行各個環節,環環相扣,實現企業合法利益保護“乘積”最大化。在立案階段,認真審查案情,全面了解案件爭議焦點,有針對性地引導當事人選擇先行調解、和解、速裁、簡易程序等糾紛解決方式。在審理階段,堅持法院中立立場,依法支持企業合理訴求,保護企業法人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在執行階段,依法采用各類執行措施,線上線下聯動,加大涉案財產線索調查力度,確保高效執結。今年以來市中區法院涉企業類案件立案400余件,審結100余件,均嚴格遵守法定期限,保障當事人及時實現合法訴求。
秉持善意司法理念減少負擔,做細“除法”。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從幫助企業生存發展的角度出發,盡量除去企業不必要的司法負擔。涉企業案件受理后,企業作為被保全人時,依法適用比例原則,采取對被保全人損害最小的保全措施,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在審判執行時,審慎適用強制措施和失信懲戒手段,積極協調當事人,靈活采用分期執行、執行和解等方式,在合法限度內最大程度降低對企業的不利影響。(綜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