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馬潭區人民法院發布限制駕駛令后,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并請求撤銷對其限制駕駛令,成效顯著。
調解而未履行
張某某與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龍馬潭區人民法院調解,劉某償還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法律文書生效后,劉某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張某某遂向龍馬潭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劉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劉某仍未在指定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
限制駕駛年檢
執行過程中,經調查被執行人不動產、車輛、證券、銀行存款等情況后除發現其名下有一輛汽車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立即查封其汽車,并發布了限制駕駛令和限制車輛年檢令。劉某的親戚朋友在龍馬潭區人民法院公眾號看到了相關公告后,紛紛詢問劉某。
迫壓力還欠款
劉某主動聯系法院,通過網上銀行將案款轉至龍馬潭區人民法院案款專戶,履行完畢還款義務,請求法院撤銷限制駕駛令和限制車輛年檢令?,F本院已依法解除對劉某名下車輛的查封,撤銷了劉某的限制駕駛令以及對劉某名下川Exxxxx車輛的限制年檢令。
因劉某違反了財產報告制度,本院鑒于劉某主動投案,決定對劉某從輕處罰,作出罰款500元的決定。(羅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