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樂山市市中區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潘德軍主持召開質效工作會,認真貫徹落實省法院未結案件消減工作要求,確保未結案件化解到位。
制定作戰“任務書”。圍繞去舊存、防新增、消除長期未結案打好未結案消減攻堅戰,對2019年的627件未結案件,除被告被刑事羈押、涉臺涉外送達、當事人無受審能力以及破產案件外,其余案件在2020年8月31日前消減完畢。對1年以上的22件長期未結案件,除3件涉被告刑事羈押、2件涉臺送達外,其余案件確保于今年8月31日前化解完畢。結合全市法院2020年未結案件650件的擬定目標,將2020年未結案件消減最高目標定為300件,并盡力爭取控制在267至300件之間。
明確消減“責任人”。“一把手”帶頭落實質效分析“每月一會”制度,對平均審理天數超過50天的部門負責人親自約談。分管院長加強“條線”監管,嚴格控制中止審理事項審批,加強業務督促和及時催辦。部門負責人強化業務監督,加強承辦法官未結案業務指導,及時完成審限變更、程序轉化以及追加當事人等程序性事項審簽。辦案法官加強自主管理,確保結案均衡、質量過關。
把好監管“流程關”。加強審判態勢分析研判,為審執工作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數據支撐。加強節點監控,嚴格執行流程關鍵節點管理規定,優化送達、排期、合議、文書制作等環節的節點時間設置。加強重點監管,及時下發《督辦函》,要求承辦法官向審管辦報送長期未結案件化解報告。加強案件評查,扎實開展案件質量、庭審及裁判文書“三評查”,以評查倒逼質量提升。加強考評考核,修訂完善業務部門目標管理指標,強化未結案件消減工作的權重,使目標考核工作對案件質效提升有更大的拉動作用。(帥艷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