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棱法院家事法官巡回審判,入戶調解,成功化解“一戶兩案”糾紛。
被告楊某與其妻張某2007年登記結婚,育有一子。2014年,張某突患腦垂瘤疾病,張某手術后喪失行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就醫(yī)花光了家里所有積蓄,致使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楊某被迫外出務工。張某及其6歲兒子由其父親照料。期間,楊某未擔負對楊某的撫養(yǎng)責任,也未盡到對兒子的撫養(yǎng)義務。2019年10月,雙方矛盾加劇,曾在村委會調解下達成協(xié)議,但是楊某一直沒有履行義務。隨后疫情發(fā)生,生活壓力驅動雙方矛盾再次激化。2020年3月17日,張某分別以追償撫養(yǎng)費和代兒子追償扶養(yǎng)費為由將楊某訴至法院。
家事法官王素君和鄭靜瑤接手案件后,立即進行了溝通。為了更好化解糾紛、減少當事人訴累,二位法官巡回審判,邀請當?shù)卮逯?020年3月19日到當事人住地入戶調解。在村干部的協(xié)助下,組織雙方以“圓桌會議”的方式現(xiàn)場調解。調解初始,雙方情緒激動,各執(zhí)一詞,毫不退讓,承辦法官從雙方針鋒相對的言詞中感受到雙方對孩子的疼愛與重視,隨即以此為突破口,苦口婆心勸導。通過兩位法官耐心細致地疏導,終于促成雙方在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上達成一致。但楊某以苦于收入低為由表示無力負擔扶養(yǎng)義務。
王素君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楊某終于重拾生活信心,最終表示愿意承擔撫養(yǎng)義務。雙方矛盾隨即化解。
臨走之際,承辦法官囑咐雙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要相互關愛,原被告主動親切地與承辦法官握手,透露著感激之情。
王素君坦言,家經(jīng)難念,家事難斷,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很多糾紛都源自家庭,家事糾紛不能簡單以結案為目的。
據(jù)悉, 2019年,丹棱法院家事法庭積極動用社會力量、巡回審判等方式多元化解糾紛,秉持厚植“柔性司法”理念,以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為工作導向,家事案件調撤率達74.9%。(劉佳 胡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