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采用案件分道、分包、分比“三分”法推進案件繁簡分流,為審判工作提速。
分道:相繼制定《民商事審判繁簡分流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關于民商事審判專業化團隊建設方案(試行)》《關于繁簡分流運行流程的實施方案》等工作規程,明確了簡案的范圍,初步的識別標準,由立案庭負責人兼任程序分流員,堅持“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前臺認為不適宜速裁的,一般情況下應當在立案之日起15日內向程序分流員提出異議。程序分流員認為異議成立的,可以將案件收回分配給后臺。
分包:組建“1+4”快審團隊,以繁簡分流改革落實專業化審判團隊,在院機關立案庭成立1個快審團隊,4個法庭設立民事速裁團隊,執行局、刑庭分別設簡案團隊??鞂張F隊、速裁團隊、簡案團隊區分為前臺,辦理簡單案件,民庭、行政庭、刑庭和執行局的難案團隊、院領導團隊稱為后臺,辦理負責案件。
分比:明確要求,強化考核,2019年按照前后臺7:3辦案比例,明確各個團隊的辦案目標,并將此辦案目標納入部門、個人考核,與績效掛鉤。2019年全院民事案件結案1628件,速裁快審團隊結案1231件,占75.61%。案件平均審理天數38.7天,同比上升6.11%,司法調解結案529件,調撤率62.78% ,實現了“簡案快審、難案精審”的預定目標。(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