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內江市中區法院積極保障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確保疫情期間執行工作“不打烊”,最大限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疫情期間,“東奔西跑”的執行模式已不能很好實施,為保障申請執行人權益,市中區法院執行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期間執行工作,堅持充分利用網絡查控手段,加大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證券、工商、車輛等財產信息的網絡查控力度。利用電話、短信、微信加強與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溝通與交流,并向被執行人短信送達執行通知書、被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對每一位當事人都耐心細致的答疑解惑,同時,及時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相關義務。
在受理某商業銀行內江市中區支行申請執行羅某、周某等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經過多方查詢,發現被執行人羅某、周某共有位于成都市龍泉驛區某村的住房2套,建筑面積達1230余平方米,隨后立即委托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法院協助查封。
隨后,承辦法官在辦案過程中了解到,該處查封的房產已納入當地拆遷工程,即將補償一筆拆遷款,執行局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發函說明案件情況,經過多次溝通協調,獲得當地政府的大力協助支持,并于2月27日成功收到轉來的630萬元款項。該筆執行款現已全額支付給申請執行人,該案在疫情期間圓滿執行完畢,有力維護了轄區金融穩定。
據悉,自1月25日以來,法院共開展網絡查控500余次,辦理執行委托98件,辦理涉執信訪9件,執結各類執行案件391件,執行到位3824.11萬元。(綜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