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順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張小霞因在麻將機上安裝利用作弊器控制輸贏,非法獲利5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據了解,被告人張小霞為騙取他人財物,于2019年8月在其所經營茶坊的一雅間麻將機上安裝作弊器,并通過配套的手機APP控制場上輸贏,在此后近一月中,張小霞多次安排廖某、許某等人在該麻將機上與其打牌賭博,并先后通過作弊贏錢的方式騙取被害人錢財。后因一被害人屢次輸錢心生疑慮,并通過叫牌友觀察張小霞牌局等方式探究原因。當年9月17日晚,在一次打牌賭博中被害人當場打開麻將桌發現有金屬線和作弊器,后張小霞涉嫌詐騙被抓獲歸案。
經查,被告人張小霞共騙取多名被害人累計金額5萬余元,法院認為張小霞的行為同時觸犯了賭博罪及詐騙罪,應擇一重罪處罰,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考慮張小霞如實供述,且自愿認罪認罰,退賠被害人損失獲得諒解,且預繳了罰金,遂采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作出了上述的判決。
誠信是經營者安身立命之本,張小霞通過非法手段謀取利益,不僅損害了自身形象,還觸犯了法律,最終人財兩失。(文中人物系化名)(李 莎 林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