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全力發揮人民法院環境司法能動作用。11月15日,丹巴縣人民法院在革什扎鎮瓦足村村級活動室,公開審理由丹巴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周某涉嫌犯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一案,敲響了丹巴法院環境資源巡回審判“第一錘”。人大政協代表、當地群眾、片區鄉鎮鄉村干部、護林員等共計上百余人現場旁聽。
案件概要:2016年9月份,被告人周某伙同他人在位于丹巴縣邊耳鄉獨狼溝長巖窩共同砍伐16株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紅豆杉。丹巴縣人民檢察院同時對該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繳納16株紅豆杉的種植管護費941.1元。
目的及意義:丹巴法院通過深入案發地開庭的巡回審判模式,加強了鄉村法治宣傳,深入推進了“法律七進”工作,全力實現服務中心工作實質化,用實際行動踐了政法干部“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的擔當與使命。為建成安全美麗生態和諧小康新丹巴建設,以及丹巴縣創建國家和省級生態文明示范縣工作奠定基石。(丹巴縣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