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犍為縣公安局鐵爐派出所破獲一起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周某。
2021年初,周某和朋友李某聊天,提到倒賣一輛二手貨車可以賺取8000元人民幣的差價,李某見錢如此好賺,便告訴周某,如果后面有機會大家一起倒賣車按比例分成賺錢,并在之后的時間內多次向周某表達了對倒賣二手車生意的興趣。
2022年1月,周某告訴李某,自己的哥哥是樂山市交警支隊的副支隊長,幫忙聯系了5臺貨車倒手,李某立即聯系了自己在重慶的朋友李某某到犍為來看車。此時的周某手里哪里有車?見李某真的找來了買家,周某便隨口胡謅車子已經高價賣給了另一個朋友,兩人便約定下次有機會再合作。
3月中旬,周某告訴李某,自己的“副支隊長”哥哥又幫忙聯系了10臺貨車,每臺車過戶需要2000元的手續費,信以為真的李某便打了2萬元手續費給周某;三天后,周某說這次還有13臺車要一起出售,李某又打了2.6萬元手續費給周某;十天后,周某告訴李某,自己的“副支隊長”哥哥急用錢周轉,李某又先后轉款10萬余元給周某;4月初,周某又以自己打架需要賠錢為由,讓李某轉5萬元應急。期間,周某與李某約定4月20日交車,這些錢在買車的車款里扣除。
時間很快來到了交車的日子,根本沒車的周某說車有點小問題,暫時開不出來,讓李某再多等幾天。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李某感覺自己被騙,向朋友打聽才知道交警隊沒有周姓領導,4月27日,李某向犍為縣公安局鐵爐派出所報警。
經審訊,自2022年1月以來,周某虛構自己的哥哥是某交警支隊領導的事實,騙取李某的信任,以倒賣二手車辦理過戶手續費、打點關系、幫“領導”哥哥解決困難等為由,騙取李某人民幣27萬余元。同時,警方發現周某還以類似的理由和方式騙取李某某人民幣20余萬元、宋某某人民幣5萬余元。騙來的錢周某大部分在手機上參與賭博輸掉,小部分用于日常揮霍。
目前,周某已被犍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