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環境日即將到來之際,5月30日,四川省瀘縣人民法院牛灘法庭(環境資源法庭)就一起非法捕撈案件開展巡回審判,并當庭宣判。
2022年4月,被告人熊某為捕撈水產品,將裝有餌料的7副“地籠網”放置于兆雅鎮大石村龍溪河支流貓兒溝溪“太級頭”水域里,捕得小魚50條、龍蝦20只,被巡查人員當場查獲。
牛灘法庭受理此案后,考慮到此案系破壞環境資源類型案件,為維護好轄區禁漁期、禁漁區管理秩序,宣傳好環境保護法律知識,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決定到沱江支流瀨溪河畔上岸漁民聚集的橫江村巡回審理此案。
整個庭審嚴肅莊重,過程有條不紊。經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環節,法庭認為,被告人熊某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依法當庭判處熊某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并沒收作案工具。
庭審現場,當地上岸漁民、村干部等40余人參與旁聽。當庭宣判后,法官對群眾關心的“禁漁期”“禁漁區”“禁用漁具”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并向旁聽群眾發放環境保護普法宣傳資料,宣講非法捕撈、污染水域等行為的危害,動員大家自覺保護沱江,共護一江碧水。
(郭紅 黃澤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