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近日,敘州區人民法院聯動敘州區人民檢察院來到宜賓市敘州區樟海鎮對一起濫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被告人補植復綠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
案情簡介:2023年1月19日,敘州區人民法院依法組成七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合并審理了一起濫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告人伍某某在未辦理林木采伐手續情況下,雇請砍工采伐農戶山上的林木(雜木樹)48株。經鑒定,砍伐的林木立木蓄積量為22.84立方米,嚴重毀壞了當地的森林資源。法院經審理,被告人伍某某犯濫伐林木罪,判處伍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期一年并處罰金,責令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伍某某依照生態修復方案完成在案發地的補種及管護。
法檢督促 助力修復
區法院、區檢察院一行人員現場查看了補植復綠面積、樹木成活率和補植環境等情況。現場主要種植香樟樹,目前樹木生長良好,補植復綠取得階段性成效。
司法護航 綠水青山
近年來,敘州區人民法院通過“辦一個案件,恢復一片青山”,積極探索“補植復綠”生態修復工作機制,以實現被告人從生態環境破壞者到綠色生態守護者角色轉變為目標,努力為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護美宜賓綠水青山作出司法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