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聯合翠屏區人民檢察院、區林業和竹業局、李莊鎮人民政府、翠屏區司法局到李莊鎮下壩村銅船山,對被告人曾某、吳某在緩刑考驗期間補植復綠情況進行實地回訪驗收。經各方聯合驗收,曾某、吳某栽種的156棵黃毛竹無病蟲害發生,無人畜破壞情況,長勢良好,全部存活。
據悉,2021年4月1日至2日,被告人曾某、吳某在沒有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采伐銅船山的樹木156株,立木蓄積47.9869立方米。2022年3月30日,翠屏區法院結合兩名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主動與李莊政府達成《生態賠償磋商協議》并補植復綠等情節,以被告人曾某、吳某犯濫伐林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同時責令被告人曾某、吳某按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履行生態修復義務。在緩刑考驗期間,曾某、吳某需依照林業主管部門編制的《生態修復方案》對栽種的黃毛竹進行管護,根據天氣情況進行澆水保苗和培土正苗,及時防治病蟲害和防止人畜破壞等。
近年來,翠屏區法院深入貫徹“兩山”理念,針對破壞林地耕地等案件制定生態修復“雙驗制”,即判決前驗收被告人是否按照專家出具的修復方案進行補種復綠,判決后緩刑考驗期間對社區服刑人員補種復綠存活率進行跟蹤回訪并再次驗收。
實際執行中,法院聯合相關部門將是否修復生態環境作為社區矯正的重要一環,督促環境資源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切實履行補植復綠、巡山管護、增殖放流、復墾土地、凈化水域等措施,累計補植補種樹苗、竹苗5000余株,修復荒山荒坡和被毀林地、河灘200余畝,增殖放流魚苗1.3萬余尾,用司法手段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