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樂山市人民檢察院與市教育局、民政局、衛(wèi)生健康委、團市委、市婦聯(lián)等多家單位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構建樂山市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工作意見》。該《意見》從目標任務、工作內容、工作方式、職責分工、工作要求等方面制定了樂山市檢察機關與相關部門和群團組織進一步深化合作,實現(xiàn)專業(yè)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有機銜接,共同致力于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全面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的總體方案。根據(jù)《意見》精神,今后,樂山市檢察機關將依托共青團12355青少年服務臺或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已有團屬機構,或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會服務中心”等專門機構,“一門受理”檢察機關關于對涉罪未成年人及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開展社會調查、心理疏導、合適成年人到場、考察幫教、家庭教育指導、綜合救助等工作需求。采取項目化+專業(yè)化運作的方式,培育發(fā)展樂山市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組織,通過政府購買其服務等形式,向相關未成年人提供專業(yè)的綜合服務。
該《意見》的出臺,是樂山市檢察機關落實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護制度,推動未檢社會化建設,創(chuàng)新未成年人保護社會綜合治理的有益探索。下步檢察機關將加緊與相關單位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機制,推動各方力量,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保護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