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檢察院將暫存于該院的9萬元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轉入了區財政局專戶。
案中探索 尋求公益訴訟新突破
2021年2月,彭山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時,審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銷售使用罌粟殼加工制作的鹵制食品金額共計人民幣200余萬元,侵害了廣大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彭山區檢察院在正義網向有關單位和組織發出公告后,無單位和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按照法律規定彭山區檢察院向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提出判令犯罪嫌疑人支付賠償金共計人民幣600萬元的訴訟請求。庭后,犯罪嫌疑人家屬主動向檢察機關繳納了9萬元懲罰性賠償金,收到賠償金后承辦檢察官犯難了,這筆錢該存放在哪里呢?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的使用管理應堅持用之于公益的原則,所以探索把懲罰性賠償金納入專門財政賬戶進行統一管理非常必要。
多措并舉 推動公益訴訟新發展
為全方位推動公益訴訟工作穩步高效開展,彭山區檢察院多次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部署,明確工作任務、職責,牽頭建立工作機制,有力保障公益訴訟工作高質量開展。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檢察院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基礎調研活動,深入社區、村、企業開展走訪調查,征求群眾對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通過與區人民法院、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有效溝通,彭山區檢察院先后發出征求意見函12份,實地走訪7次,組織召開聯席會議2次,就彭山區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使用管理事宜進行深入探討交流,積極推動工作開展。
建章立制 結出公益訴訟新碩果
為全方位推動公益訴訟工作持續高效落地,牽頭制訂了《眉山市彭山區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管理暫行辦法》《眉山市彭山區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管理使用聯席會議制度》,彭山區委平安彭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辦法》和《制度》,為規范彭山區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使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彭山區檢察院將全區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納入專門帳戶進行統一管理和使用,為保障彭山區群眾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支撐。
近年來,該院把如何深化檢察職能,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結合實際工作,不斷探索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切入點。隨著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全面鋪開,截止目前,該院辦理了4件食品安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需要追繳的懲罰性賠償金達數百萬元,待法院判決生效后將一并納入財政專戶規范管理。
(陳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