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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深耕基層群防群治工作的思考

        來源:峨邊彝族自治縣公安局 作者:黨欣杰 發布時間:2024-03-05 11:16:46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社會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前提。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離不開群防群治力量的發展壯大。群防群治是國家與社會切入融合的路徑和載體,是社會力量參與犯罪預防與治理的重要形式。當前,全球經濟蕭條、地區沖突和糧食短缺問題引發國際社會秩序動蕩,難免沖擊我國疫后經濟恢復,進而導致國內社會治安形勢不容樂觀,公安機關面對的社會壓力空前巨大。為此,筆者就如何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動員組織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平安峨邊建設中來,維護社會大局持續穩定,不斷提升公眾安全感和滿意度,談幾點認識。

        一、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必然要求。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群眾作為推動平安峨邊建設的核心力量。在發動群眾上,動員一切熱心治安防范的積極分子參與進來,廣泛開展群防群治;在依靠群眾上,有序組織開展矛盾糾紛調處、治安巡邏、情報搜集等,為維護穩定、促進和諧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在群眾工作上,堅持社會平安共建共享,通過大家都出一份力,實現“發案少、秩序好、黨和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

        (二)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是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的迫切需要。公安部《關于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擴大公眾參與,進一步拓寬群眾參與社會治安防控的渠道,發展壯大平安志愿者、社區工作者、群防群治隊伍等專業化、職業化、社會化力量,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群防群治工作新機制、新模式。創新開展群防群治工作是轉變基層社會治理方式,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創新社會治理形式的重要舉措,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積極探索,也是平安峨邊建設的創新實踐。

        (三)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是推進平安樂山建設的重要舉措。平安峨邊建設工作既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也將面臨諸多矛盾、風險和挑戰。面對新形勢新任務,要與時俱進、轉變觀念、創新舉措、主動作為,始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方針,牢固樹立重在防范的理念,創新開展群防群治工作,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前峨邊縣群防群治隊伍基本情況

        (一)“平安斥候隊”人員情況

        目前,全縣物建各行各業人員加入到“平安斥候隊”的隊伍中。“平安斥候隊”專注基層社會治理,主動參與情報信息搜集、社會治安聯防、基層平安聯創、基層法治聯建等工作,有效提升了共建共治共享效能,形成“為我所用、聽我號令”的工作模式。

        (二)日常巡邏隊伍人員情況

        我縣專職巡邏隊由局機關值班組、巡特警大隊和各派出所民警輔警組成,目前,日常參與巡邏的民輔警40余人,3個組開展城區治安巡邏防控工作。針對白天機關單位辦公、人民群眾辦事的重要時段,對縣委、縣政府等重點單位和涉及民生的水、電、氣等重點場所,以車巡、路巡為主的巡邏方式,開展“值守、保衛”式巡邏防控,全力維護社會面良好的運轉秩序;針對每日18時30分至20時30分群眾休閑、鍛煉、娛樂的重要時段,對重要廣場、路段、街區,以平衡車巡、路巡等貼近群眾的巡邏方式,開展“護衛、服務”式巡邏防控工作,全力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針對每日22時至次日02時社會治安復雜、警情較多的重要時段,對酒吧、ktv、夜宵店等治安復雜場所,以車巡、路巡等巡邏方式,開展“盤查、清查”式巡邏防控工作,全力確保社會面和諧平安。

        三、當前群防群治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群防群治工作的思想認識不夠深。主要體現在個別地方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對群防群治工作重視不夠,工作措施不到位。有的地方治保會形同虛設,沒有真正發揮作用。相當一部分基層民警認為嚴打才能出成效,才有震懾力,群防群治工作長期處于無人抓、無人引導、無人組織的狀態。社區民警在開展群防群治工作中創新不夠、辦法不多,感覺無從下手。

        (二)群防群治工作的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多頭管理、保障脫節、業務指導欠缺等現象長期存在,保安隊伍的管理主體就有公安、鄉鎮(街道)政府、保安物業公司、企事業單位等單位和部門。一些物業公司和企事業單位自建保安組織,各自為陣,基層公安機關未能有效地介入管理和指導。

        (三)群防群治工作的社會力量不夠專業。經濟條件較弱的鄉鎮,群防群治組織特別是農村治保組織不斷萎縮弱化,有的治保會只有治保主任一個“光桿司令”。很多地方治保主任身兼數職,工作效率低、效果不佳。有的群防群治組織年齡結構老化,隊員身體素質差,缺乏專業知識。群防群治業務培訓工作無計劃、無目標,隊員素質無法得到有效提升。

        (四)群防群治工作的群眾參與度不夠高。大部分群眾參與群防群治工作的積極性不高、意識不強,不敢主動與身邊的違法犯罪人員作斗爭,不愿為公安機關的打擊防范提供線索,有的群眾甚至認為“社會治安與我無關”。

        四、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的建議

        (一)凝聚黨群共建合力,提升群防群治工作的治理效能。一是要明確組織體系。將群防群治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詳細的發展規劃,定期研究解決群防群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切實加強基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治安防范力量建設。二是嚴格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基層防范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通過層層簽訂責任狀,確保群防群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把群防群治工作納入平安建設進行考評,獎優罰劣。同時,確立公安機關在群防群治工作中的監督、指導地位,真正形成“政府牽頭、公安監管、單位自律、人人參與”的良好格局。三是落實保障措施。由黨委、政府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明確村治保主任進入“兩委”班子,同時對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工作的治安積極分子,給予一定的政策補助。

        (二)充分發揮公安職能,優化群防群治工作的體系管理。一是充實基層警力。要進一步做實做強派出所,推進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保證派出所有足夠警力和精力組織指導群防群治組織開展工作。二是加強日常督導。公安機關要督促村、社區及企事業單位組建群防群治隊伍,督促內部單位、重點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衛責任制,明確防范職責和防范重點,落實各項防范措施。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培訓、監督、管理等一整套制度,促進群防組織規范化發展。公安機關結合日常群防群治工作開展情況和警情發案率綜合分析各轄區鄉鎮治安情況,每季度組織治保主任召開專題會議討論該項工作,助推群防群治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常態化。

        (三)推動治安多元防范,深化群防群治工作的網絡建設。加強四張“防控網”建設:一是緊緊依靠鄉鎮、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廣大群眾,以派出所為主體,建立完善群防群治隊伍參與巡邏的工作機制,逐步形成鄰里守望、互防聯動、協作共防、轄區全覆蓋的群防機制,打造一張嚴密的“群防群治網”。二是以內部單位為點,以街面為線,以居民小區為片,以城鄉結合部為面,將轄區街面、居民小區、社區劃分成若干個網格,以派出所、巡特警為治安巡邏主要力量,以車巡和徒步巡的方式,密織“網格巡防網”。三是建立企事業單位內部、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區、重點場所、重點行業的安全保衛機制,實施封閉式管理,提高自防能力,織就嚴密的“陣地控制網”。四是進一步推進智慧安防,在居民小區、重點部位、重點單位、重點路段大力推廣安裝區域電子監控、自動報警、聲控防盜等高科技設備,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對接,織就嚴密的“科技防控網”。

        (四)拓寬隊員招募渠道,夯實群防群治工作的群眾基礎。廣泛招募熱心公安事業的各界人士,壯大群防群治力量。一是要在常態化招募隊員的基礎上,按照類別,將現有的專職保安、調解員、網格員,以及交通協管員、快遞員、停車收費員、物業保安、公交出租車從業人員等固有力量進行梳理分類,將其現有可用力量作為群防群治常規隊伍和“基石”。二是要將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內的教師、醫生、門衛、保衛力量,以及小區物業人員、街面個體工商戶納入群防群治義務巡防隊員招募范疇,主要以聯動的方式,開展鄰里守護、組團防范、自保互保。三是要將社會治理類社會組織成員,如涉及重點人員幫教、矛盾調解、心理咨詢等領域的隊伍和人員納入群防群治隊伍,通過組織化的方式協調不同群體的利益,維護社會穩定。要將上述人員納入隊伍數據庫,按照單位、職業、住址、年齡、特長、聯系方式等要素登記在冊。注意區分類別,注明骨干、常態、臨時等狀態,便于層級管理指揮、按類別調度使用。

        (五)加強隊員培訓管理,提升群防群治工作的質效素養。一是抓好骨干培訓。通過集中授課、多媒體宣傳、發放平安法治志愿者手冊、外出參觀考察等方式進行直接和間接的學習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群防群治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治安防范與實際運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基本方法、如何做好特殊人群和重點人員的心理疏導等方面。二是抓好“新人”培訓。由骨干人員圍繞群防群治的工作職責、工作紀律等方面分層分批對新加入的義務巡防隊員開展崗前培訓,提升隊員在群防群治、治安防范、信息報送等方面的基本技能。三是抓好常態宣傳培訓。通過兩微一圈,大力宣傳和展示群防群治工作風采、激勵廣大群眾參與平安樂山建設;要建立微信和QQ工作群,通過信息化方式,搭建群防群治信息共享平臺,常態進行業務知識共享。


        責任編輯:楊雪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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