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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建立農村道路安全綜合治理機制

        來源:廣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作者:柯 林 黃 榮 發布時間:2021-02-20 15:57:40

        近年來,脫貧攻堅交通精準扶貧力度空前,新農村建設步伐不斷加快,農村道路交通發展迅猛,農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摩托車、汽車下鄉等惠農政策的實施,機動車、駕駛人數量迅猛增加,使村民出行及農產品運輸條件得到了極大的改善;與此同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也越來越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明顯增多,村道及入戶路傷亡事故頻發,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也隨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如何進一步創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式,預防和減少村道交通事故,是當前各級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門面臨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困難

        農村道路交通基礎設施落后,安全隱患多。隨著“新農村建設”、“村村通”工程的深入,鄉村道路不斷延伸和硬化,通行條件明顯改善,但由于鄉村道路大多在籌建過程中沒有經過系統、正規的規劃、設計和施工,許多路段都是依山順勢而建,根本談不上按照什么標準修建,超出標準的彎道陡坡比比皆是,又因資金有限,無法進行擋墻、護欄、隔離墩、標志標牌等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且建成后無正常的養護,致使道路等級低、路面坑洼不平,路基殘缺松軟,路面結構不合理、通行視線條件差,道路安全隱患十分突出。

        農村車輛車況參差不齊,安全性能差。伴隨汽車、摩托車的下鄉,大量的機動車輛被用作生產和生活工具而進入農村家庭,但受經濟條件的限制,絕大多數農民購買的是價格相對便宜、效能相對較低、安全性能相對較差的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面包車、三四輪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有的甚至購買“老舊車”、超標電動車、老年代步車等等;加上農村群眾大多存在“勤儉持家”的思想,導致許多群眾只算經濟賬,不算安全賬,只購買、不上牌,只開車、不辦證,只運行、不保養,特別是只要機動車還能上路,就不會定期檢查車況和安全性能,年初停在家,年底回家再開,長時間不能按規定進行保養,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農村群眾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違法較突出。近年來,雖然公安交管部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不斷創新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形式,但由于農村群眾的文化水平相對偏低,農村群眾的交通安全知識普及程度較低,缺乏對交通管理工作的認識,不能正確理解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法律法規知之甚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認識不足,交通安全觀念淡薄,交通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村社道交通安全執法難度大,部分村民在明知自己存在交通違法行為時,要么隔很遠發現執法車輛就將車駛入附近住戶院壩,將車門一鎖人就溜走;要么故意設置障礙,使執法車輛無法通過;實在躲避不了的,就鼓動周圍村民“講歪理”,給執法造成困難,甚至阻礙執法。這些都是現有安全管理機制的弊端造成的,村、社干部和村民認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在村社道上當然要替本村人“說話”,這種狀況發展到現在,一些村民駕駛車輛發生事故致傷、致殘、致亡時卻因無證、酒后、車未按規定檢驗等而得不到賠償,村民只能自己掏錢治療或善后,有些事故還造成了村民返貧,重、特大事故在村社道發生的概率在迅速增大,應盡快扭轉目前不利局面,消除懸在安全管理人員頭上的“雷”,使村社干部和入戶路戶主人人有責、人人盡責,建立起村道及入戶路安全管理新機制刻不容緩。

        建立村道及入戶路安全管理新機制的建議

        建立“大宣傳”機制,消除固有思維。要想從根本上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必須要在提高農村群眾的交通安全素質上下功夫。要依靠各級黨委政府,結合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加大安全宣傳力度,深入農村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樹立“交通安全事關自家”的思想,以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事故為主,采取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群眾的交通安全常識,讓村民知法守法,不斷提高其對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認識,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要積極借助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向農村群眾報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防護常識,宣傳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引導農村群眾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要協同鄉鎮落實村、社長和戶主為交通安全“宣傳員”責任制,強化教育引導,使廣大農村群眾真正認識到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從源頭上遏制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

        建立“大勸導”機制,消除權責脫鉤痼疾。村道及入戶路絕大多數時候是村民自己在使用,但安全責任卻全在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出現責權利脫鉤現象,村道及入戶路的安全責任政府不應由大包大攬,建立“大勸導“機制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途徑。所謂“大勸導”機制,就是在原有“勸導員”基礎上,明確村(居委會)主任為村道、社(組)長為社道、戶主為入戶路的“勸導員”,在其責任路段設立長度、寬度、危險地段、責任人等公示牌,年底由政府根據勸導成效分檔次進行獎勵;對履行勸導職責不力、發生多人傷亡的,要嚴肅責任追究。

        建立“大預警”機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預警”機制就是鄉鎮政府+交警中隊+村、社長+戶主的農村道路安全排查預警責任制。各鄉鎮政府要定期組織各村社和職能部門排查轄區道路安全隱患,督促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路段責任人立即進行整改,對急需改造的路段按照輕重緩急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各交警中隊要聯合各鄉鎮交管辦,立足對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繪出各鄉鎮農村道路危險路段分級預警圖,并向鄉鎮政府提出合理化的整改治理建議。村、社長和戶主既是“勸導員”還是責任路段的“預警員”,路基滑坡、路面塌陷等要立即向鄉鎮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時常清理道路排水溝,清除遮擋視線的樹枝、雜草等;在陡坡急彎路段,有條件的要大力栽種竹子(這道韌性擋墻),起到安全防護作用。

        建立“大協同”機制,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農業農村、交通運輸、公安交警、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對交通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治理,增設、完善防護欄、減速帶及交通標志標線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夯實路肩,加固護坡。在建設改造農村道路時,應更多考慮安全因素,多聽取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建議,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加強道路基礎設施建設,真正做到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建設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


        責任編輯: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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