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頭牽著群眾疾苦,一頭系著司法關愛”,這是對司法救助工作最為貼切的描述。通過司法救助可以使被救助人得到生活上的幫助和精神上的慰藉,讓司法為民成色更足。近日,納溪區法院辦理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向救助申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2萬元,解決了申請人迫在眉睫的生活困難,彰顯了司法機關對困難群眾的關懷,傳遞了滿滿的司法溫情。
“老劉,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你的司法救助申請已經通過了”,承辦法官來到了申請人劉某的家中,告知其申請司法救助的審核結果。此前劉某與陳某某因勞務合同產生糾紛,因陳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支付義務,劉某向納溪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經過多方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財產可供執行,且無法與其取得聯系。申請人劉某則身患多種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正在住院治療,生活十分窘迫。為幫助申請人盡快走出生活困境,執行法官秉持司法為民宗旨和救急救困原則,迅速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收到司法救助申請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開展實地走訪調查,全面了解申請人現在的家庭生活情況,結合村委會出具的有關救助申請人的家庭戶口、勞動能力、就業狀況、家庭收入等情況,主動向當地政法委報告案件情況,后經審查,決定對劉某給予救助。“以前,我從來不知道還有司法救助制度,也不知道該怎么去申請救助,現在你們主動向我釋明并對我進行了司法救助,感謝你們法院,感謝黨的好政策”,申請人劉某在拿到國家司法救助金后,幾度哽咽,感激地說道。
下一步,納溪區法院將繼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寬救助渠道,創新救助舉措,細化救助工作措施,進一步彰顯“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人文關懷,并通過電話回訪、上門走訪等方式持續加強對被救助對象的跟蹤、了解,鞏固司法救助成果,做好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真正做到“解民憂、暖民心”,讓更多的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