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西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一起合伙糾紛案件,原告王某與被告李某于2023年3月合伙做糧油生意,期間由原告王某管賬被告李某管錢,后于2024年2月散伙,經雙方確認核算后被告李某需支付原告王某剩余投資本金27000元。
在訴前調解過程中,越西縣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周婧、袁平積極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了解他們的需求和意見,盡量理解他們的立場和利益。通過積極的溝通,兩位法官助理更好地了解了當事人的情況,為后續的調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了解當事人的情況后,兩位法官助理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制定出合理的調解方案,平衡各方利益,確保調解方案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時,也注重與當事人的協商,盡量達成共識,使調解方案能夠得到雙方的認可。最后,雙方當事人心平氣和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庭履行了支付義務,實現了案結事了。然而,在此案得以解決之后,兩位法官助理發現原告王某還有一起債務糾紛在訴,后通知債權人涼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理處,該案也一并得以處理,做到了一案促多案成功化解。
通過本案的成功舉措,希望未來能將“一案促多案”的化解機制應用到更多領域,更廣泛服務于民事、甚至刑事糾紛的解決之中,推動法律服務向更高效、更公正、更便捷的方向發展。
一案促多案的化解機制不僅提升了司法效率,節約了資源,還促進了法律實務的創新發展。我們將繼續探索和完善這一機制,努力實現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目標,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