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東坡法院崇禮法庭兩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案的賠償款已履行完畢,切實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樹立了法院隊伍的良好形象。
基本案情:
這兩起交通事故案件由同一侵權人引起,事故發生后,侵權人劉某某已死亡,兩名受害人便將劉某某的繼承人劉某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崇禮法庭以調解方式結案,侵權人賠償款項的支付則由繼承人劉某實際繼承遺產后再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交通事故案件的履行要以遺產案件的處理結果為基礎,遺產繼承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確認了侵權人劉某某享有對A公司的債權且繼承人劉某能夠繼承相應份額。
為保障繼承人劉某能夠實際繼承債權、交通事故案件兩受害人的賠償款能夠得到履行,一方面,承辦法官向交通事故受害人分析利弊關系后,受害人提出了財產保全申請,凍結了繼承人劉某在A公司應取得的債權份額;另一方面,承辦法官與A公司多次溝通,要求盡快籌措資金,積極準備付款事宜。在A公司具備付款條件時,承辦法官組織各方當事人到法院履行解除保全措施、提供銀行賬號、完善付款手續等,由A公司直接將賠償款支付給交通事故兩受害人。當天下午,兩名受害人即收到了A公司支付的全部賠償款項。至此,交通事故案件在調解結案后,賠償款項已全部履行完畢,案結事了。
下一步,東坡法院崇禮法庭將全面貫徹“鑄忠誠、擔使命、守紀律、樹形象”的總要求,始終堅持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審判職能,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