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馬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一行2人到民建鎮興隆村開展入戶回訪,就前期辦理的離婚案件跟進,指導雙方當事人改善夫妻關系。該夫婦經法官調解,相互之間關系改善明顯,婚姻關系趨于穩定,取得良好社會效應。
據悉,原告劉某與被告高某于1996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2023年5月,劉某以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為由到馬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受理該案件后,承辦法官了解到雙方當事人已結婚二十七年,產生分歧的根本原因是相互之間溝通不夠,除此之外兩人之間并無原則性問題,仍有和好的可能。承辦法官以維護家庭之間和諧穩定為切入點,引導雙方理性看待夫妻之間的矛盾、正確處理糾紛,規勸雙方換位思考,適當妥協,化解離婚糾紛矛盾。后原告劉某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本院予以準許。
為使該案件中夫妻雙方可以冰釋前嫌,重新構建家庭信任狀態,緩解雙方矛盾,案件承辦法官開展回訪工作跟進后續,入戶了解目前雙方的感情現狀,適時的進行心理疏導并提出合理指引,讓當事人感受到司法溫情。同時,針對如何有效溝通、理性分析優缺點、改善日常互動方式與不良行為習慣等方面提出改進建議。經調解,夫妻二人均表示將會努力經營夫妻關系,學會從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關注彼此感情需要,共同維護和諧安樂的家庭氛圍。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一個家庭的組成十分不易,經過行政審判庭工作人員的接續努力,夫妻雙方矛盾得到進一步緩解,婚姻關系回歸正軌,挽救了一個即將破裂的家庭,起到了良好的社會示范效應。馬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做好案件判決后的回訪工作,切實維護家庭穩定、社會和諧,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用心用情用力為群眾化解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