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法治鄉村建設,教育引導農村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打造群眾身邊的基層法治人才隊伍,屏山縣人民法院龍華人民法庭在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的基礎之上,在龍華鎮下轄的八仙山社區評選出“法治帶頭人”、“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通過“帶頭”、“示范”作用,為訴源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6月6日,龍華人民法庭一行人員來到了龍華鎮八仙山社區,通過舉辦法律知識問答以及村民推薦等方式結合,在村民中評選出了“法治帶頭人”和“學法用法示范戶”。通過評選,使帶頭村民起到引領示范作用的同時,也參與到基層治理中來,推動矛盾糾紛就地發現、就地調處、就地化解。
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核心,也是基層社會治理始終不變的底蘊。下一步,屏山縣人民法院將利用“法治帶頭人”良好的群眾基礎,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確保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為促進基層依法治理和社會穩定繼續發揮重要作用。不斷強化其在全民普法和社會依法治理中的作用,推進法治屏山建設,構建“三治融合”社會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