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江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的服務理念,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努力將矛盾糾紛一次性化解在基層。近日,先市法庭在歷經多次現場勘查和調解后,成功化解一起鄰里之間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實現了案結事了。
據悉,原告陶某在其承包地內種植了真龍柚,被告李某將喂養的山羊栓在原告的承包地內啃食了約十棵真龍柚,其中一棵已經死亡。雙方糾紛經村委會多次組織溝通調解均以無效告終,于是陶某只好起訴到先市法庭。
收到該案后,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均為老年人,且原告陶某已年滿80歲,不便到庭參加訴訟,承辦法官決定“上門”辦案。于是,法官聯系當地村委會工作人員一同前往案涉土地,查看被啃食的真龍柚后現場拍照取證,組織雙方對案件事實進行確認。
現場勘查結束后,考慮到雙方的相鄰關系,為及時將矛盾糾紛化解在一線,法官決定聯合村支書采用調解方式解決此案。調解中,法官首先對李某進行批評教育,明確告知其在未經陶某同意的情況下將山羊栓在原告承包地內啃食農作物是侵權行為,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從雙方的鄰里關系出發,耐心勸導二人要互相包容、以和為貴,不互損利益,相互促進生產生活,共同維護鄰里關系和諧。同時,具有真龍柚種植經驗的村社干部從樹苗的由來、種植情況、長勢等進行分析,對陶某所損害的真龍柚樹木價值提出專業意見。最終經過耐心調解,李某鄭重地向陶某賠禮道歉,并當場進行了賠償,陶某接受道歉,雙方答應日后不再為此事發生爭執,恩怨一筆勾銷。至此,這起多年來的糾紛終于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