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安排部署,抓好龍馬潭區營商環境對標提升工作,魚塘街道綜合執法隊積極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要求和精神,充分發揮城市管理助推城市經濟發展作用,多措并舉,優化營商環境,取得明顯成效。
持續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一是深入學習改善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發展相關精神,深刻領會提高服務水平、打造優質環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切實增強執法人員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堅持“百姓城管”理念,積極構建“服務無借口、辦事零障礙”、“馬上就辦”的工作機制,推行一線工作、錯時工作、首問負責、限時辦結、柔性執法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法,助推優化營商環境更好發展;三是強化責任擔當,提升服務意識。強力推進作風轉變,提高服務效率,嚴查違紀違規行為,提升城管良好的服務形象,堅持服務跟著群眾走,服務跟著事項走,努力為行政審批提速,為群眾排憂解難。
持續開展文明執法,營造良好營商氛圍。一是全體執法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嚴格遵守《瀘州市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行為規范》、《龍馬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十不準”》、《龍馬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五條禁令》,切實將標準化執法程序落實到執法工作中,做到執法與服務相結合,營造和諧的營商環境和文明的城市氛圍;二是堅持執法過程全記錄制度,做到文字記錄完善、音像記錄規范、記錄實效強化;采取多種形式的培訓方式,講解法律法規相關知識;三是持之以恒抓好制度化建設,增強城管執法隊伍的凝聚力和組織紀律性,堅持做到文明執法,提升城市質量,營造良好的營商氛圍;四是深入開展“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宣傳教育活動,強化依法行政意識。按照“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的要求,著力建設一支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的城管隊伍,更好地為城市發展和民生服務。
持續開展市容市貌整治,美化營商環境。一是采取徒步+車巡的方式,逐條街道、逐個門店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占道經營、店外經營、店外雜物、戶外廣告牌、流動攤點、亂貼亂畫、亂停亂放、油煙污染、污水垃圾私拉亂倒等違規行為進行整治,市容市貌秩序明顯改善;二是執法人員按照“五+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不間斷巡查監管,堅決杜絕亂拉亂倒、沿途撒漏揚塵等問題,對運輸散裝貨物不密封、揚塵撒漏等運輸車輛進行嚴查,維護良好的空氣質量,多措并舉打造宜居宜業的生活環境。
持續創新工作機制,優化投資環境。一是深入開展市容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給廣大市民和投資商創建干凈的生活環境、整潔的市容環境、優美的休閑環境。把優化營商環境的觀念、意識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創新之舉干“實”,把惠民之事做“實”,努力打造辦事效率高、服務質量佳的和諧城管;二是大力推行“不見面審批”,精簡辦事流程,落實“最多跑一次”。實施即來即辦、一次辦結等改革,實現群眾和企業辦事“只跑一次”,大幅壓縮行政審批辦理時限,為群眾提供無差別、多渠道、全業務、全過程的便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