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法院執行局成功執行完畢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2022年9月10日至2021年4月5日被執行人王某欠申請人胡某飼料款112320元,被執行人王某還款45000元后約定2022年年底還清,后被執行人王某未能按照約定將剩余飼料款支付給申請人胡某,申請人胡某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王某視法律為兒戲,遲遲不予履行。
11月13日,胡某經法院傳喚到庭后,以各種理由要求分期履行,但申請執行人胡某說貨款已經差欠幾年了,不再相信王某的承諾。后經核查,王某有上百萬的銀行流水足以證明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對被執行人王某采取強制拘留措施,在拘留程序進行中,被執行人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立即放低姿態,表示愿意積極配合執行工作,想辦法將欠款履行完畢,但是目前承建的工程也停工了,一下拿不出這么錢來,最終經組織雙方協商達成被執行人王某一次性支付申請人45000元的和解協議,并當庭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