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的《關于山東省青島市瞞報遲報疫情有關情況的通報》(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58號)稱:青島市發現一名醫務人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并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普通型),經核查,青島市在此次疫情處置過程中,故意瞞報、遲報疫情,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
為切實強化依法依規科學防控,做好內江市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嚴防此類事件的發生,根據《內江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組關于進一步做好傳染病疫情報告的通知》要求,按照市衛生健康委的安排,10月18日至19日,內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執法支隊(下稱市支隊)指派監督執法三大隊大隊長李中華等幾名執法人員與市疾控中心消傳科工作人員一起,對市衛生健康委直屬醫療機構、委注冊民營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開展了專項督導檢查。
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現場檢查了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第六人民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內江愛爾眼科醫院、內江華美口腔醫院等近20家醫療機構。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范規章的有關規定,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有關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重點檢查了各醫療機構是否制定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是否制定陽性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是否實戰或演練、是否發現疑似陽性病例并上報、上報時限是否超過2小時、傳染病疫情報告是否開展院內自查等。
檢查結果表明:所有被查醫療機構都確定了專門部門或指定人員承擔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且建立了相關的工作制度并配備了登記本;所有被查醫療機構均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傳染病報告制度和應急預案,開展了院內傳染病報告自查,且部分單位定期進行了院內通報,絕大部分醫院開展了應急演練。截至目前,委直屬醫療機構上報新冠肺炎疑似病例74例:市一醫院39例、市二醫院28例、市中醫院7例,上述疑似病例均在2小時內進行了上報,未發現漏報或遲報現象;全市醫療機構上報新冠肺炎確診病例22例,其中:3例為市一醫院轉入市二醫院患者,均按時上報,未發現漏報或遲報現象。
市疾控中心曾佳芮現場指導了被查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在檢查中發現部分單位仍存在一些問題,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要求其嚴格按照規定開展工作。現場督導檢查結束后,市支隊及時分析匯總了有關情況,結果徑直報送至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組。
當前是冬春季呼吸道傳染病的流行季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報告傳染病疫情是及時發現傳染病流行、有效控制和阻斷疫情擴散的重要手段,市支隊將按照《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要求,督促醫療機構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貫徹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依法規范傳染病防治工作,推動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落實、落地、落細。(林麗娜 四川法制網 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