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和西昌鐵路運輸檢察院在涼山州會東縣鉛鋅鎮聯合舉行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將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刑事案件被害人女兒鄭某手里。該案由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在辦理鄭某某故意殺人案中發現司法救助線索,審查后決定由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和西昌鐵路運輸檢察院聯合予以司法救助。
因該案被救助人系未成年人,該案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分別是其父母。為最大限度救助鄭某,保障鄭某的合法權益和健康成長,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聯合成都鐵路運輸分院、西昌鐵路運輸檢察院和會東縣檢察院,“三級四院”聯合開展了救助工作,不僅給予了9萬元司法救助金,還協調鉛鋅鎮黨委政府調查落實了撫養鄭某的爺爺奶奶家低保待遇,將鄭某納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彰顯了司法人文關懷。
此次司法救助工作是檢察機關上下一體、路地協同,聯合開展的司法救助工作,既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保護了未成年人,又彰顯了檢察溫情,幫助了未成年申請人擺脫困境。
檢察機關聯合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用實際行動盡力解決群眾困難,讓老百姓切實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關懷和溫暖。(文:陶菊 韓玉龍 圖:楊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