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社會主義法治工作的踐行者和守護者,律師首先應該要對法律法規有著敬畏之心,懷揣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理念做好法律服務工作,用自身的言行來影響周圍的每一個人信仰法治,在執業過程中不碰紅線、不觸底線應成為律師執業的基本原則。
何謂“紅線”?紅線是指法律法規所明確禁止的相關規定,作為執業律師絕對不能碰,而且還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能有打擦邊球的意識和想法。
何謂“底線”?底線是指在執業活動和自身作為執業律師在各種社會活動中要遵循的基本執業道德,尊重社會公序良俗,要弘揚積極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做維護公平正義、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維護法治權威的模范和榜樣,用實際言行來感染和帶動周圍的人一起踐行良好的社會風范和文化。
紅線和底線是律師執業和社會交往的兩條軌道,所有律師應該在這兩條線劃定的軌道內參與各項工作和生活,不應有任何的越線言行,更不能有任何的打“擦邊球”的言行,須知擦邊球就可能和這兩條軌道相碰撞,就會撞出火花,就容易越線、越軌,那帶來的可能就是違法亂紀的行為。
目前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很多當事人首先考慮的不是律師的專業度、敬業精神,而是首先關心有沒有關系、有沒有渠道?而我們有些同仁往往也總是熱衷于明示或者默示自己有關系、有背景、有渠道,筆者認為現在法律服務過程中說有關系、有背景其實就是一種忽悠的說法,也是對自身的不負責任。每一個案子本身的事實才是案件輸贏的關鍵,每一次法律服務是否遵循“不碰紅線、不觸底線”的原則才是做好服務的關鍵,律師重要的是要在每一個案件中竭盡所能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不是做任何有違法律法規的謀劃者和幫助者。
我們一個訴訟案件中當事人二審時聘請了另外一家律所的律師作為代理人,讓我們協助二審,明確告知二審律師說有關系、有背景,其負責關系溝通協調,我們負責技術及庭審,結果二審維持一審判決,把所有責任全部歸結于說是因為一審的原因,但是二審律師還是靠所謂的關系獲得一筆前期律師費用,而當事人對律師的認知、對法官的感知卻產生了極為不好的認識,筆者認為這是典型的沒有底線思維的做法。
我們之前有法律顧問單位坦言說請法律顧問的目的就是要幫助他們打擦邊球、鉆法律的空子和漏洞,我們義正辭嚴的告知該單位,請法律顧問不是教你去打擦邊球、去鉆空子和找法律的漏洞,而是要告訴你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違反原則規定的事情絕對不能做,就是要有底線、紅線思維。幾番溝通之后服務對象仍然不愿意改變其觀點和看法,我們毅然決然的解除了法律顧問的合同,并同時發出法律意見書,希望其知法守法!誠信經營、不碰紅線、不觸底線!
所有的律師同仁都堅持“不碰紅線、不觸底線”的原則,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律師的社會地位將會進一步提高,律師這一莊嚴的職業才會更加受到尊重和尊敬!(官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