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23年2月20日下午,長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稱,有市民在長寧縣某火鍋店用完餐結賬時,發現賬單不對勁,總共消費了186.8元,但收款時竟被“反向抹零”,實收了187元。隨后,長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該火鍋店從2023年1月開始在收銀臺電腦中使用太優餐飲管理系統,對消費者的餐費進行結賬,在收取消費者的餐費時,未按實際消費金額收取,而是在該系統中設置四舍五入的計算方式,以“反向抹零”方式向消費者收取餐費。截至案發時,該火鍋店以上述方式共收取234筆餐費,加價收取消費者價款合計72.3元。
處理結果:
長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該火鍋店店主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以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三項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作出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72.3元并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評析:
“反向抹零”中消費者權益的維護,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此案中長寧縣某火鍋店店主“反向抹零”多收取消費者2毛錢受處罰,金額雖少卻蘊含著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消費環境公平公正的應有之義。
“反向抹零”屬于“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執法人員溫馨提示廣大經營者,在從事經營活動中,一定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同時,希望廣大經營者從本案中吸取教訓,“勿以惡小而為之”,不要因小失大,觸碰法律底線,真正做到誠實守信、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