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連日來,隆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加強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全市零售藥店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監測主體責任,切實發揮好零售藥店“哨點”預警作用,全力守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隆昌市市場監管局強化藥店疫情防控情況的監督抽查,并依托互聯網,對全市范圍內250余家零售藥店納入動態監管,要求藥店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一是每日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類藥品”嚴格實名登記上報,一律暫停“四類藥品”的網絡銷售。
二是切實做好“戴口罩、測體溫、雙碼聯查”的規定動作,發現健康碼非綠碼,有疫區旅居史、接觸史,可疑病例等情況按防疫規定及時報告所在地村(社區),積極配合處置。
三是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和經營場所防控措施,做好經營場所日常清潔、通風和消毒,規范設置“一米線”,提醒、引導人員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防止人員聚集。自5月以來,累積檢查藥店25家次,推送疫情防控通知9條,查處問題藥店4家,責令關停4家,對檢查存在問題的藥店,按照要求停業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整改到位才能營業。
隆昌市市場監管局下一步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監管的同時,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對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藥店進行約談和相應處理,并對存在問題的藥店進行“回頭看”檢查,確保隆昌市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陳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