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四川省藥品零售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切實提升轄區藥品零售企業和使用單位質量管理水平,隆昌市市場監管局舉辦《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四川省藥品零售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法”)宣傳培訓工作。
培訓會上,對兩部“新法”制定背景思路、梗概和特點、藥品GSP零售條款要點銜接、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法律責任解析等重點內容進行詳細講解,同時發放兩部“新法”冊子50余份。
會議要求,各藥品零售企業要認真學習兩部“新法”知識點,切實提高貫徹兩部“新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嚴格把控藥品安全質量關,推進藥品安全工作再上新臺階。
本次宣傳培訓,全市部分藥品零售企業、基層所執法監管人員共計50余人參加。
該局下一步將深入對藥品零售企業以及使用單位開展兩部“新法”宣傳培訓,確保隆昌市藥品產業健康發展和公眾合理安全用藥。(陳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