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平臺建設夯實基層基礎。扎實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全面建成規范化司法所15 個,有8個司法所被評為省級規范化司法所。搭建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成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5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119個,實體平臺覆蓋率達100%。
二、強化機制建設提高服務質量。以“3+X”模式整合律師、公證、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法律專業人才,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公開制等服務制度,推動各類法律服務事項快捷高效辦理。今年以來,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3件,提供其他援助事項3712人次;辦理公證案件515件;受理矛盾糾紛999件,成功化解991件。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升服務水平。精心編印《司法所業務培訓資料匯編》,組織全縣30余名司法所業務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落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為全縣119個村(社區)配齊法律顧問。針對律師、公證行業開展專項清理檢查活動4次,督促3名存在兼職行為的律師完成整改。(王櫻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