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以來,青神縣司法局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以法制審查、執法監督、公共法律服務建設為抓手,形成“三個保障、三個作用”的“三三模式”,為全縣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強化三大保障:
保障執法監督。成立青神縣“三項制度”和開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抓好對生態環境領域執法工作的監督協調。對生態環境類行政處罰案卷開展評查,做好問題記錄并告知相關執法部門落實整改。
保障教育培訓。堅持部門內部培訓與法制機構外部培訓相結合,專業法律培訓與通用法律培訓相結合,將生態環境部門執法人員納入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范圍中。順利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通用法律知識考試,目前,生態環境部門共21人通過考試取得執法證,執法工作程序規范。
保障案件指導。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糾錯作用,加強對生態環境領域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的指導工作。截止目前,生態環境領域未發生涉訴情況。
發揮三個作用:
法制審核作用。對有關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規范性文件執行部門、縣司法局兩級法制審查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的法制審核作用。2019年至今,共審查生態環境類決策事項3件,提出意見建議10余條。
法律服務作用。整合資源,建成集法律援助、公證、法律咨詢等多項職能為一體的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做好對生態環境類案件的咨詢和援助,為群眾提供專業、便捷的法律服務。發揮鄉鎮、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作用,加強對生態環境類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
普法宣傳作用。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生態環境類法律法規納入縣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計劃中,增強各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的理解和重視。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指導生態環境部門充分發揮職能職責,開展環境保護主題普法活動。(李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