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消息,遼寧省朝陽市農民作家有500多人,而組織創作團體也有30多年的歷史,農民文學社團已經發展到40余個。該市所屬的7個縣市區都有農民創作團體,當全國“百位農民作家、百部農民作品”系列叢書出版到第六十部的時候,遼寧省占了5部,而其中4部均出自朝陽農民作者之手。
如果不是白紙黑字,人們很難將那么多的農民和“作家”這個稱謂聯系起來,也很難相信一個地方有那么多的農民文學社團。當人們不得不承認這一切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的時候,唯一能做的就是大聲感嘆:原來農民也可以很“文化”,農村也可以很“文化”。其實,只有當這樣的現象不再是新聞的時候,當人們不在為此大發感嘆的時候,才是中國廣大的農村真正有文化的時候。
為什么我們在談及城市文化的時候,人人的表情都十分淡定,而在談及農村文化的時候,反應卻會那么強烈?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村文化與城市文化還有很大的差距,農村還遠未達到“文化溫飽”的程度。
毫無疑問,當下不少農村都存在“文化饑渴”現象,一些偏遠的農村甚至就是“文化盲區”。細究起來,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經濟基礎薄弱,導致文化設施缺乏。尤其在一些欠發達的偏遠農村,由于缺乏資金,造成文化基礎設施薄弱,農民文化消費觀念淡薄。二是一些地方把文體設施當擺設,一些經濟條件稍好的地方花錢購回文體設施,平時卻鎖著不用,只是逢年過節才拿出來亮一相;也有少數農村注重物質生產建設,忽視精神文化建設,只講抓經濟發展,淡化農村文化建設,不愿把錢投在文體設施上。三是一些農村干部擔心開展農村文化娛樂活動,男男女女在一起唱歌跳舞、摟摟抱抱會鬧出什么亂子,引發家庭矛盾,影響農村和諧穩定,所以,既不發動,也不組織,致使農村文化娛樂長期處于冷清狀態。
應該說,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視農村文化建設,并不斷在加大農村精神文化建設的投入。很多地方通過放電影、送演出、建圖書室、修文化廣場等等,就是希望能夠豐富農村群眾的業余文化生活。有關部門可謂是煞費苦心,積極作為,做了很多的實事,但仍然有人不買賬,依然覺得文化娛樂單調而乏味,甚至出現“讀書聲、鑼鼓聲、歌聲不如麻將聲高”的怪象。
客觀地講,送文化下鄉確實活躍了農村群眾的文化生活,建文化廣場也是群眾喜聞樂見的。然而,不是送幾場演出就是送文化下鄉,修建幾個文化廣場也遠遠滿足不了群眾的文化需求。實際上,很多地方送文化下鄉,有點像趕集湊熱鬧,瘋瘋火火熱鬧一把,隨后便是煙花散盡;有的地方甚至存在“文化政績工程”,因為沒有經過實地考察,送來的“文化”成了擺設;有的地方好高騖遠,盲目跟風,弄出來的文化不接地氣,跟當地農村和農民搭不上邊,成了別人眼里的風景。
可以肯定地說,發展農村文化只有根植于農村,才會受到農村群眾的歡迎,才有生命力。讓我們再回頭看看,在朝陽市的鄉間,活躍著那么多的農民作家,他們通過自發成立文學團體,在農閑業余時間讓黑土地上涌起創作潮,不僅使當地農村散發出濃郁的文學味,更是極大地豐富和繁榮了當地農村文化,其根本原因,在于農民是文化活動的主角,而且他們把雙腳深深扎根在農村這片土地上,他們看的、想的、寫的都農村,他們用自己的激情創造著文化,同時也享受著這樣的文化。
黨的十八大時便明確提出,讓人民享有健康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由此,在廣大的農村,就是要通過大力發展農村文化,推進農村文化建設,竭力滿足農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讓農民達到“文化溫飽”,實現“文化小康”。
筆者認為,要推動農村文化發展,必須徹底轉變農村干部只重經濟不重文化的思想,切實做到物質生產和文化建設“兩手抓”;必須加強引導和培訓,把熱心開展文化活動的農民培育成農村文藝骨干,為他們提供更大區域、更高層次的展示、交流機會,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必須堅持建設和管理并重,保證所建設的文化基礎設施,是農民所需、所盼,是能夠用得上、用得好的惠民設施、惠民器材,讓各類文化設施、載體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必須創新開展文化活動,變文化“下”鄉為文化“留”鄉,變“送”文化為“種”文化,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文化帶來的新變化。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促進農村文化的繁榮發展。(何軍林)
(作者系重慶科技報編委、《巴渝文學》主編,獲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行業報社長總編輯崗位合格證書,重慶市作家協會會員、中國詩歌學會會員、中國散文學會會員、中國大眾文學學會會員,中國自然資源作家協會會員,重慶市新聞媒體作家協會理事,重慶市散文學會會員、四川省散文學會會員、四川省文藝傳播促進會會員。論文《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持續改善政治生態》入選中國延安干部學院第五屆黨性教育“延安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