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干部是黨和政府聯系農民群眾的橋梁紐帶,是鄉村振興戰略的直接推動者。他們的作風與作為,直接影響著農村發展成效和群眾獲得感。近年來,《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的深入實施,為基層干部劃定了行為紅線,也為鄉村振興提供了堅實的紀律保障。廉潔履職不僅是紀律要求,更是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必然選擇,必須常抓不懈、久久為功。
廉潔履職是基層治理的“壓艙石”。 農村雖小,但涉及的利益關系復雜;村官雖微,但手中的權力直接關系民生。從扶貧資金發放到宅基地審批,從低保評定到惠農補貼,基層干部的用權行為時刻接受群眾監督。一旦出現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問題,損害的不僅是群眾利益,更是黨和政府的公信力。近年來,一些地方曝光的“微腐敗”案例警示我們,基層廉潔問題絕非小事,而是關乎民心向背的大事。只有筑牢廉潔防線,才能確保政策紅利真正惠及農民,鄉村振興的步伐才能邁得更穩。
制度約束與監督并重,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讓廉潔履職成為常態,既需要干部自律,更需制度他律。一方面,要完善村級權力運行機制,推行“小微權力清單”,讓每一項決策、每一筆資金都在陽光下運行。例如,浙江等地探索的“村務云公開”平臺,讓村民通過手機就能查看村務財務,有效壓縮了暗箱操作空間。另一方面,要強化監督合力,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鄉鎮紀委和群眾監督的作用,讓違規行為無處遁形。只有織密監督網絡,才能讓基層干部習慣在約束下工作、在監督下履職。
廉潔文化浸潤,夯實思想根基。制度的剛性約束固然重要,但廉潔文化的軟性熏陶同樣不可或缺。要結合農村實際,通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廉潔家風建設等方式,讓“崇廉尚潔”成為鄉村新風尚。例如,一些地區開展“廉潔村居”創建活動,通過村規民約倡導清廉風氣,讓干部和群眾共同參與廉潔文化建設。只有當廉潔理念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基層干部才能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鄉村振興,廉潔先行。農村基層干部身處一線,其作風直接關系農村發展大局。唯有以《規定》為準繩,以制度為保障,以文化為滋養,才能鍛造一支清正廉潔、實干擔當的基層干部隊伍,為鄉村振興注入持久動力。讓我們以廉潔履職的實際行動,書寫新時代農村發展的清廉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