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正審判為基礎,建設平安法治鄉村。定期開展涉農案件專題研討,尤其是數量大的涉農案件,人民法庭梳理、剖析案件特點和成因,總結經驗掌握規律,提高法官辦案水平。妥善審理和執行事關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各類案件。2020年以來,審結涉及8個村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等糾紛案件17件。依法嚴懲侵吞被征地農民的失業保險費涉農職務犯罪2人。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走村入戶發放“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問卷調查1000余份,引導村民積極舉報黑惡勢力線索,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
■以司法服務為載體,建設富裕和諧鄉村。構建以7個派駐法庭為中心,12個巡回辦案點為依托的訴訟平臺,實現快立、快審、快執,為農村產業發展保駕護航。進一步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在全市所轄鄉鎮、街道設立法官服務聯系點,每個鄉鎮、街道確定一名聯絡法官,加強與基層調解組織及人員訴調對接,協助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為調處化解提供法律咨詢。2020年以來,化解矛盾糾紛 618件。龍市法庭以專業的法律服務促成龍市鎮30個養豬專業合作社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規模化生豬養殖項目得以快速推進。
■以生態法治為引領,建設美麗文明鄉村。注重法治宣傳和教育,線上平臺和線下陣地有機結合,充分發揮人民法庭陣地優勢和巡回審判積極作用,講好普法故事,促進鄉風文明。大力推進鄉村法治文化建設,從鄉村民俗、法治意識入手,通過“農民夜校”“百千工程”等,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積極傳遞法治正能量。2020年以來,開展巡回審判、《民法典》專題宣傳等68件次。(鐘 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