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導各級各類學校嚴格遵守學校衛生法律法規、依法落實學校新冠肺炎防控各項措施,遏制學校春季傳染病、飲用水衛生安全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保護廣大師生身心健康,按照內江市衛生健康委《關于開展2022年春季學校衛生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安排,結合四川省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關于開展2022年春季開學學校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下旬,內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支隊(下稱市支隊)指派黨支部書記謝毅、監督執法一大隊胡曉余、張恒等衛生監督執法人員,與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等單位有關人員一起,組成市級學校衛生督導檢查工作組,開展了2022年春季開學前學校衛生督導檢查工作。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學校疫情防控等方面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的有關規定,市級學校衛生督導檢查組抽取了內江市轄區內(含“回頭看”2021年秋季開學前學校衛生專項執法檢查存在問題整改單位)的15所學校(含托幼機構):高等院校2所、中學7所(含2家職業中學)、小學2所、托幼機構4所,現場監督檢查了學校及托幼機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傳染病防控、生活飲用水衛生、教學生活環境衛生管理、學校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保健室或衛生室)的配置、衛生管理檔案、學校結核病防控及進一步規范兒童青少年近視矯正等方面情況。
現場督導檢查情況表明,被檢查的學校及托幼機構的衛生安全總體情況較好,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了以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衛生工作領導機構,完善了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制定了相應工作措施,落實了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學校衛生工作。
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部分學校及托幼機構晨午檢記錄、傳染病登記、病愈復課證明等記錄不規范,因病缺勤追蹤管理不到位;個別學校分質供水不能提供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使用的飲水機未索取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未定期進行消毒和記錄;部分學校未配置可調式或兩種型號的學生課桌椅;部分學校未按照要求開展教學環境衛生和空氣質量檢測,個別學校學生宿舍“三防”設施不完善、場所消毒不規范、個別宿管人員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等;大部分學校未配備專兼職衛生技術人員,未與當地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個別學校還存在使用旱廁等情況。
針對以上發現的問題,市支隊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學校現場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提出指導意見,要求限期整改,并責成所在轄區的衛生監督執法機構適時開展問題整改“回頭看”工作,市支隊下一步將對涉嫌存在違法行為的學校及托幼機構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通過開展本次市級學校衛生督導檢查工作,助推全市各縣(市、區)規范開展2022年春季開學前學校衛生監督執法檢查,落實學校衛生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提高學校疫情防控、教學環境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醫療衛生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切實做好學校衛生安全,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林麗娜 四川法制網 高 琦)